赢乐lV关于做好各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2/04/01 15:04:08
作者:方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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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武组文〔2012〕34号)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院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求如下。
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定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简便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便于操作。
严格对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开展分类定级。
按照“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别定级为一、二、三类党支部。
采取各党支部自评、院党委组织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类定级。具体安排及步骤如下:
传达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精神。
4.院党委组织评定(3月29日上午9时)。由院党党委组织专班对照评价标准对各党支部进行评价。
5.核准定级(3月29日下午)。院党委对自我评、党委评、群众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采取百分制评分的方式予以核准定级,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一般定为一类党支部,但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能定为一类党支部;70—84分的,一般定为二类党支部;70分以下的,一般定为三类党支部。
6.公示(3月29日)。院党委将分类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同时对每个党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7.汇总上报(3月30日)。将统计汇总结果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分类定级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抓好党支部巩固提升、整顿转化的基础环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确保党员全员参与。
各党支部分类定级要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在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分析本支部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整改提高奠定基础。
请各党支部于3月28日下班前将分类定级自评表(附件)及党员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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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组织。(2)党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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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组织书记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善于抓班子、带队伍。(2)党组织书记实行“一岗双责”。(3)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年度工作计划。(4)党组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清正廉洁。(5)发展党员程序规范。(6)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学习培训。(7)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0分;无工作思路和计划的扣3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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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3)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4)基础档案规范,各项工作记录完善真实。(5)文体活动丰富。
| 党组织活动每少开展一项的扣2分;承诺未兑现的扣5分;没有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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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好机关(单位)基本工作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出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党建述职等制度。(2)党(政)务公开经常化。(3)认真落实交心谈心制,切实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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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固定的党员职工活动室,利用率高。(2)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
| 没有固定党员活动室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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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行政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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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第三类”:近一年来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按期不换届或半年以上没开展党的活动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