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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8 16:29:08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全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年。为总结我院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院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党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和重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始终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教育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1.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这次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由各总支、直属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上报院党委;各总支、直属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扩大民主,增强群众公认程度。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3.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典型材料报送

1.各总支对先进党支部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可各推荐一名(个),各直属支部可选择推荐其中1名(个),优秀共产党员按15%的比例推荐。

2.请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表一、表二、表三),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以近两年的事迹为主,突出时代特征,坚持实事求是,文字精炼,用语准确,以通讯体裁撰写,篇幅2000字左右。

3.各项材料于2011年5月6日前报送办公室(附电子稿)。